鋼琴文獻





1.鋼琴的由來.起源:
鋼琴: 在1709年由製作家克里斯托夫里(Bartolomeo Cristofori)所發明的鍵盤樂器,
並取名為(gravicembelo colpiano e forte),最初,它只是一部可以改變 力度的鍵盤樂器
(這對於大鍵琴來說是很難表現)。它的不同之處是:不用金屬片來撥動鍵盤後的琴弦,
而是通過一些包有絨毛的小錘子擊出柔和而豐富聲音,此外,還能掌握小錘敲擊琴弦的力度。
因此這個樂器曾取名pianoforte,但是西班牙語卻採用不正確的縮寫字piano(即今譯鋼琴),
而保留至今的全名則用來稱呼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初期的古鋼琴(德國人稱之為Hammerklavier)。
鋼琴的發明,最初頗不為人們重視,因為對它複雜的機械結構的必要性了解不多。
我們知道,巴哈(Johnn Sebastian Bach)曾擁有過一架鋼琴,但他卻沒有使用它,
而寧可彈奏大鍵琴。此外,在十八世紀中期,巴瓦拉.德.布拉甘薩王后也擁有三架鋼琴,
也置之不用,而改用大鍵琴,其緣由是他不喜歡鋼琴的音色。
第一個推廣鋼琴作曲家兼演奏家是巴哈。
1762年前後,他在倫敦的某些音樂會公開演奏了鋼琴;而自那時起,在他的創作生涯中,
也有一段重要時期是用來譜寫一些鋼琴奏鳴曲和協奏曲。
後來,莫札特毫無保留地仿效了他的作法,而且正在巴哈將鋼琴這樣樂器引進樂壇之時結識他的。
在以後的歲月裏,由於像席爾貝曼(Silbermann)等一批鋼琴製作家和作曲家們的努力,
而是這種樂器逐步的得以改進與趨於完善。
2.鋼琴的構造:
鋼琴:鋼琴是一般大眾最熟悉的樂器之一,在台灣,鋼琴應該也是所有民學習音樂的人口當中圖片,
最多人學習的一項樂器。鋼琴的構造頗為複雜,通常又可分成平台式與直立式兩種,
但不管是平台式或直立式,它們的發聲原理都相同,那就是演奏者利用彈按琴鍵,
再藉由與琴鍵相連結的機械結構來牽動琴槌打擊琴弦,便琴弦振動而發聲。
若是就發聲原理來說,鋼琴應該是屬於「擊弦樂器」。
3.鋼琴的音色:
Piano是Pianoforte的簡稱,屬於擊弦樂器。音域從下二點A音到五點C音,共7又4/1個八度,
88鍵以標準的十二平均律調音。鋼琴是籍著用料包裹著槌子敲打琴弦所發聲的,
其重要機械裝置是制音器和踏板,制音器是一個包裹著氈料的小塊木塊,只要演奏者一放開琴鍵,
制音器就自動制止弦的振動;大部的鋼琴至少有兩個踏板,一個是制音器踏板,
另一個是弱音器踏板。當制音器踏板踏下時,即使把手指離開鍵盤,音符依然還會繼續振動;
而弱音器踏板的功能則是使發出音符較弱較缺乏共鳴。用大譜表記譜。
4.鋼琴的特性:
鋼琴的“特性”在音樂家的觀念中﹕它能發出深邃巨大的音響也能柔情地吟唱﹔
漸強漸弱﹑突強突弱等音樂線條能很清楚地被表現出來﹔
快速的音符能清晰地活動而不造成音響的混淆﹔踏板的發明﹑改進﹐
使音色上增加了許多變化的能力﹐同時也使音樂線條具有黏密性。
於是大量的經典作品便源源不斷地湧出﹐給後人留下了豐富的彈奏曲目。
鋼琴的音樂特色:音域寬廣,音量宏大,音色變化豐富,可以表達各種不同的音樂情緒,
或剛或柔,或急或緩均可恰到好處;高音青翠,中音豐富,低音雄厚,可以模倣整個交響樂隊的效果。
鋼琴的踏板<補充>
現代鋼琴上有三支踏板﹐右邊是制音滑板(Damper or Sustaining Pedal)﹐
中間是持間踏板(Sostenuto Pedal)﹐左邊是柔音踏板。日本製造的立型鋼琴則有三個踏板﹐
中間的踏板不是拿來持音﹐而是用來產生更微小的聲音﹐以供練習時不致於吵到他人的用途。
鋼琴的音樂
鋼琴用的組曲產生於呂利時代的法國﹐首創這種樂曲的是商布尼葉爾﹐他是路易十四的首席鋼琴師﹐
也是首倡把四種舞曲﹕阿雷曼德﹑庫朗特﹑薩拉班德﹑吉格編成一套組曲的人﹐後來一直到巴赫時代﹐
這種形式成了組曲和古曲的基本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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