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特琴是一種彈撥樂器,源自阿拉伯。 在16~17世紀的歐洲音樂中,魯特琴是相當重要的樂器。 在樂器分類裡,它是屬於絃樂(Strings)裡的魯特琴(Lutes)類, 只要是有頸的、有共鳴箱的、有絃的,都算是魯特琴類, 所以琵琶算是魯特琴類的一種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魯特琴(Lute)是文藝復興時期歐洲最最風靡的家庭獨奏樂器。 他的源起與名稱來自於阿拉伯人的 “Al’ud”,約在9-10世紀間經由回教徒傳入歐洲, 阿拉伯文ud原意為木頭,這種梨型的撥絃樂器,與中國的琵琶,乃至日本的biwa有共同來自西亞的源頭, 中世紀的魯特僅有五組複絃,是以羽毛製成的撥子彈奏,因此, 大都是以合奏的方式演奏舞曲或作歌曲的伴奏。 歐洲的魯特琴,在圖畫中最早可追溯到1270年的Cantigas de Santa Maria, 大致上來說,中世紀的魯特琴無論在外型,演奏技法,乃至於音樂都與他阿拉伯的祖先十分接近, 直到15世紀末,歐洲的魯特琴才有他特有的發展,主要是由於技法的改變, 人們開始使用手指彈奏,因此多聲部作品得以在魯特上演奏,新增了第六絃組, 外型顯得修長而優雅,之前魯特琴常常用昂貴的材料製作,尺寸不一,做工精致。 但是標準的魯特琴是梨形的。它有一根單弦五組複弦,調音為G-c-f-a-d’-g’琴頸上有琴格, 弦鈕箱向後彎成直角。在魯特琴上可以演奏和絃、旋律、跑句、各式各樣的裝飾音, 甚至對位樂曲;它是用作伴奏歌唱的獨奏樂器,也可用於重奏中, 技藝嫻熟的演奏者可以奏出多姿多采的效果。 魯特琴演奏者用一種經濟簡便的記譜法,叫做tablature (圖表記譜法), 其原理是符號不用來表示每個音的音高, 而是表示手指需要在弦上的哪一點上按下以便發出需要的音高。 種種因素的發展,使得魯特琴的演化進入完美的成熟期,造就出將近150年魯特琴鼎盛的黃金歲月。 不難想像魯特琴為何如此吸引當時的人,輕巧可攜帶,比鍵盤樂器便宜而容易保養, 用途極廣,可用來彈奏舞曲,流行的旋律,甚至複音的聲樂曲,伴奏歌曲, 並且很快的產生了專屬於他的獨奏曲目,如前奏曲,passemezzi以及較大型精緻的幻想曲及ricercare, 魯特琴最令人著迷的是其銀鈴般的音色,六絃組的設計,非常類似現代的吉他, 但聲音卻相當不一樣,低張力的羊腸弦加上梨型音...